□ 张航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程项目不断增加,非道路移动机械大量使用。材料装卸机械、叉车、摊铺机等在工作时间不但会大量排放尾气,而且会产生粉尘、噪音等其他污染。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问题是各职能部门职责所在,也是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的目标之一。
7月31日,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太和电子城物流点、海纳物流园、西营仓储园、中储上京物流园等各个大型物流园,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调查发现,新能源电动机械虽使用较为普遍,但柴油车仍占一定比例,部分柴油叉车存在未依法备案登记、应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未安装、应当报废车辆未报废、机械设备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办案人员现场拍照、拍摄视频留存证据。
针对发现的问题,办案人员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明晰职责,确定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立案。随后,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其对辖区所有物流园、建材市场、工厂等使用柴油叉车场所进行排查,督促未备案车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需要安装污染控制装置车辆及时加装,依法整治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规范运行现象。
相关行政部门接到磋商函后,8月8日上午,联合杜北街道办事处,邀请新华区检察院走进河北中储上京物流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专项检查治理”现场警示教育活动,杜北街道生态办、应急办和各社区负责人、数十家物流企业经营者参加。把叉车开进活动现场,检察官介绍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规范使用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磋商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释,对存在问题的物流园区责令整改,表示将对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排查整顿。
“把现场会开进了物流园区,实现了警示教育、法治宣传、落实整改效果的统一。”园区经营者纷纷表示,这次宣讲非常及时到位,通过围绕叉车现场讲解,直观生动,触动性强,今后会按照要求履行好环保和安全生产责任,最短时间内把不符合标准的园区移动机械全部“对症下药”整改落实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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