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5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两企业因施工合同产生纠纷

黄骅法院调解定分止争

河北法制报讯 (谢莹莹)“王法官,实在太感谢你了,是你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才让我们这么快收到欠款。”近日,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冒雨来到黄骅市人民法院,表达了对法官王丹的诚挚谢意。

2017年11月,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由某甲公司承包某乙公司的一项工程,某甲公司如约完工,某乙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工程款。双方多次沟通,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今年6月,某甲公司将某乙公司及其股东张某、刘某告上法庭,要求某乙公司支付工程款40余万元,张某、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黄骅法院法官王丹承办该案,拿到案卷的第二天,就对当事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向某乙公司及其股东张某、刘某寄送相关法律文书。被告方表示,他们愿意与某甲公司联系协商。

王丹组织当事双方多次开展线上与线下沟通。“你们两家公司能坐下来,调解出一个方案是最好的结果,若调解不成走判决程序,不仅需要一定的时间,也不利于两家公司化解矛盾……”王丹耐心地向被告阐述调解的便利,同时也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看看有没有让步的空间。在王丹多次反复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公司同意让步,仅要求被告公司偿还部分欠款,其余部分自愿放弃。被告公司感谢原告的让步,按照约定将款项打至原告账户。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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