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11时许,李某酒后驾驶非营运轻型普通货车途经唐山市渤海大道路段时,被曹妃甸交警四大队民警查获。民警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李某在8月21日夜间在家独自饮酒至午夜11时左右,共喝了将近一斤白酒。第二天中午睡醒后,李某以为体内已经没有酒精,便驾车去送货,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李某已因醉驾被依法处罚,并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立案侦查。
张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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