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文捷)一男子酒后驾车,为逃避检查,竟躲进加油站。事情败露后,其除了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8月13日凌晨1时许,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S284省道与中心街交叉口处,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前,突然加速拐向旁边的加油站。执勤交警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察觉该车有异,立即上前查看。在加油站内,驾驶人王某正在加油。民警靠近他时,闻到了酒气,经快速酒精测试仪检测,证明该男子确实喝了酒。执勤交警随即将其带回中队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8月18日,法医鉴定中心检测结果为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15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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