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30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保定高新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公安部门强化合作

共建教职工违法犯罪 查询机制

河北法制报讯  (吴晓君 苑宗虎)近日,保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与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的教职工违法犯罪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辖区内教职工进行了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2名因暴力犯罪被判处过刑罚的教职工依然从事教学工作。针对这一情况,高新区检察院向区教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区教育局依法对该2名教师进行了解聘。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日前,保定高新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了教职工违法犯罪查询工作暂行办法,通过明确查询范围、查询内容、查询程序及查询结果处置,强化对教职工犯罪记录、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和任职情况的常态化考察,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根据办法,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的单位,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校内工作人员,入职前应当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此类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对已聘用的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查询由用人单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提交区检察院,由区检察院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重点查询教职工是否存在性侵害、涉毒、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经查询有记录的,根据不同情况、不同诉讼阶段分类处置。检察院对教职员工违法犯罪查询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并根据监督情况采取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措施。

据介绍,高新区检察院将继续完善教职工违法犯罪查询机制,聚焦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常态化开展查询工作,逐步构建“一体多元、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高质效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密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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