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赵欣悦 郝雪)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法律监督线索接收、登记、分流的同时,立足检察一体化履职,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全面推进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
该院制定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实施细则,将该项考核指标具体量化、细化到各业务部门,确保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有据可依。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该院将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评估,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协调办案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在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后,提供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由该院提起的张某某等三人污染环境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化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等支付相应的环境修复费用。
宣化区检察院建立了线索移送管理台账,并严格按照线索办理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定期对移送的线索数量、成案率、成案后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深刻查找工作短板弱项,促进线索移送有序开展。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共接收、移送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7件,其中普通刑事犯罪线索1件,司法救助线索6件,目前,该7件法律监督线索已全部办结并成案,成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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