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王树营 记者 李胜男)近年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坚持“企业发展需要什么,司法服务就供给什么”理念,精准掌握企业法治需求,全面推进“问需式”为企服务,真正释放“订单式”服务效能,为香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香河法院优化工作机制,精细统筹谋划,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全院上下“一盘棋”强大合力。他们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二十二条及实施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细化为具体举措,分解到团队部门,不断深耕落实。
该院精准甄别营商领域案件,立案时在审判流程系统中进行标注,审判执行环节对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该院主动对接县域重点项目司法需求,组织法官到一线开展法律宣传、调解纠纷,全力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他们创新思路,在安头屯法庭成立标准化文旅法庭,将案件审理与文化旅游紧密对接,集中审理涉文旅民商事案件120余件。该院落实落细服务举措,打通涉企服务快车道,在五个法庭全部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改革,设立以1个“企业服务中心”、N个“企业服务工作站”为主体的“1+N”综合服务体系,畅通纠纷化解渠道。
该院坚持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法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答疑解惑,提出法律指导意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共性和个性需求,组建“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模式,建立5个“送法进企业”宣讲团,通过举行座谈会、普法讲座等开展“法律门诊”。他们畅通交流渠道,建立法企联系群,着力推进法企互动,集中收集、受理民营企业诉求意见,使司法服务更加精准、更加精细。
该院常态化邀请企业家代表和县人大、县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专项座谈,主动倾听、精准把握企业司法需求,与辖区金融机构召开多元化解金融纠纷工作座谈会,全面推进涉企纠纷预防治理工作。邀请企业代表到法院,就审理案件中发现的企业在缔约、履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开展“订单式”普法,推动形成法院讲法、企业学法、善于用法良好氛围,帮助、支持企业妥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该院强化破产审判,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破产清算案审理,帮助企业重获新生。搭建服务平台,主动与工商联、劳动仲裁等部门开展深度交流,共商服务新模式;扩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聘请行业组织、基层治理组织为特邀调解组织,成立涉企纠纷调解室、涉金融纠纷调解室等。该院组建诉前调解团队,分设金融、物业、交通事故等调解小组,吸纳有专业背景的特邀调解组织7家、特邀调解员246名,按性质归口调解涉企纠纷1700余件,调解成功89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