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月)8月23日17时26分,滦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榛子镇中队在工作中发现,在迁曹线滦州市境内52公里7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翻,侧倒在公路上,驾驶人被压在车下受伤昏迷,肇事车逃逸。
民警在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展开勘查并走访周边群众。据目击者描述,当时撞击的声音很大,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捷达轿车,发生事故后轿车减速后又加速驶离,车牌号无法确定。
按照以车找人的侦破思路,滦州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召开“8·23”逃逸交通事故案件研讨会,并将办案组分成三组:一组前往医院了解伤者伤情;二组以事故现场为中心,扩大侦查范围,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沿路查找,并将沿途民用、公用视频设备一一记录调取查看;三组对事故周边村庄走访摸排,寻找线索。凭借着多年的侦查经验,办案民警结合现场勘查的情况及地点摩擦痕迹和散落物,在经过对沿途视频反复比对筛查,结合事故发生时间,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并确定该车驾驶人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通过细致摸排锁定了宋某的住所后,立即驱车前往。然而宋某并未在家中,民警只见到了宋某母亲。民警对宋某母亲开展思想工作,让其劝说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8月25日凌晨,迫于压力的宋某到榛子镇中队投案自首。
据嫌疑人宋某交代,当天,他驾车将被害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翻后,没有返回自己家,而是绕路将车开到一处山坡上,弃车后自己四处躲避追查。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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