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石旭亚 贾亚超)8月19日,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宋某目睹了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执行全过程后,满意地说道:“谢谢法官!为我追回了欠款,太感谢你们了!”
当日清晨6时,唐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宋某的来电:“法官,被执行人宋某某回村里修缮房屋了!你们赶紧过来吧!”接到这一信息后,该院执行干警即刻前往宋某某所在村开展执行工作。
宋某、宋某某系同村村民。2015年8月,宋某某因资金紧张向宋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三个月内还款,然而逾期迟迟不还,直至2020年分两次还款2万元。眼见剩余借款索要无果,宋某将宋某某诉至唐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宋某某偿还原告宋某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办案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通过线下调查与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干部及其邻居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外债较多且长年不在家,遂对其采取了张贴悬赏公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当天上午,执行干警一行找到了被执行人宋某某。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宋某某先是惊愕不已,而后表示其没有财产、没有收入。针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将宋某某拘传到法院。
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先是耐心向宋某某讲解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同时严厉告诫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严重后果。然而,宋某某依然一口咬定自己没钱。
柔性执行无果,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宋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带其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为接下来的司法拘留做准备。这时,宋某某突然紧张地说道:“法官,我还钱,我还钱!”随后,他电话联系了亲戚朋友,筹备款项。
当日18时左右,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宋某某当场支付宋某1万元现金,并对剩余款项与宋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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