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宋健)9月3日9时30分许,高速交警平泉大队执勤民警在平泉收费站执勤时,发现收费站上道路口有一男子骑着三轮摩托车缓缓驶来,立即示意该男子靠边停车。
经询问得知,驾驶三轮摩托车的男子打算从平泉上高速,前往六沟走亲戚。由于高速公路车辆较多、速度较快,而三轮摩托车平衡性较差,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制动措施存在较大风险,民警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摩托车在高速上行驶的危险性,叮嘱其今后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视生命为儿戏。男子听完民警劝说后连连点头,表示认识到了危险性,会择道而行。
高速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等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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