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6日
第03版:法案

认罪认罚又逃跑 不能从轻反加刑

河北法制报讯 (王子英 吴杰)田某某、李某某二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提出了认罪认罚从轻量刑的建议。在审判阶段,二人却自作聪明,企图通过逃跑来逃避处罚,换来的是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取消和法律的严惩。

2022年8月,田某某、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按照他人指示,采取驾车绕行、在车内操作他人提供的银行卡、购买购物卡等方式,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经审查,二人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18万余元。在审查起诉阶段,丰南区检察院建议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各处罚金4000元。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于今年2月14日起诉至丰南区人民法院。

在审判阶段,法官多次传唤二人,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影响了正常的诉讼程序,法院决定对二人实施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上网追逃。7月18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执行逮捕。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丰南区检察院认为,二人在审判阶段为逃避刑事处罚而逃脱,视为对认罪认罚的反悔,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遂调整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4000元。法院采纳了该院量刑建议,于近日作出判决,分别判处田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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