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14时4分,张某驾驶客车行至三河市南外环与马皇线交口处时,被三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涉嫌酒驾。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中午跟朋友在饭店里吃饭时喝了一瓶冰镇啤酒,吃完饭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准备休息,没想到刚过一个路口就被民警查获。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张某后悔不已。目前,张某已因酒驾受到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谢娜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