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赵华丽:
本院受理李为民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广场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民再7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维持本院(2015)唐民二终字第154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变更本院(2015)唐民二终字第154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广场营销服务部在商业第三者保险限额内向李为民支付保险赔偿金人民币122599.22元{(288311.74元-27869.02元)×50%×90%+6000×90%}元。三、变更本院(2015)唐民二终字第154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赵华丽赔偿李为民损失人民币13622.13元,与被上诉人赵华丽垫付的鉴定费、医疗费和护理费相抵后,李为民返还被上诉人赵华丽人民币33117.9元。四、鉴于原审赔偿款已履行,则应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南支公司广场营销服务部再给付李为民人民币5400元,由赵华丽再给付李为民600元。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菊芬:
本院受理原告郭念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顺兴隆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周福锁因与被上诉人张玉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民辖终73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冯浩明:
本院受理原告齐欢欢诉被告冯浩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2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鹏:
本院受理原告刘鹏诉被告王鹏、步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追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程毅峰、张占欣、石家庄弘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任丽丽、李雪平、齐风英、陈爱红、陈三霞、陈海丽、王吉方、田素桃、齐喜书、王翠红、陈海霞诉石家庄弘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程毅峰、张占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闫东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39888,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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