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彭跃辉)为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有效实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8月30日,衡水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衡水市电梯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市直有关部门、建设单位、电梯制造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单位及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共计31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衡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衡水市电梯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人员结合条例(草案)内容,就电梯选型配置、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一系列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工作专班要逐条梳理、研究座谈会上各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法规起草单位认真分析、合理采纳,要本着有利于公众乘梯安全、便捷,有利于部门加强监管,有利于电梯生产、维保单位责、权、利明确划分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法规草案文本修改完善工作,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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