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悦)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强调矫正纪律,9月5日,景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针对违反签到制度、没能按要求完成智慧矫正平台在线学习及助矫活动的10名社矫对象进行集中训诫。
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10名违规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实身份,并按照管理规定责令社区矫正人员一一领学《社区矫正人员须知》中的撤销缓刑收监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学习完成后,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诫社矫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服从监管、按时签到。告诫他们缓刑是没有“围墙”的刑罚,切不可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将追悔莫及。
此次训诫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