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赵泽)9月4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刘某诉冀州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一案,冀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家行政机关的分管负责人到庭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中,法庭认真听取了起诉和答辩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辩论、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高效,条理清晰。最后,冀州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履行法院的判决,如原告有困难愿意提供救助。原告也表示将积极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各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一致表示,将带头落实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和支持司法监督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从源头上优化行政执法行为,减少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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