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被告被关押在看守所,如何参加庭审?近日,安平县人民法院多方协调,利用刑事审判庭三方庭审系统,与看守所开启了“隔空连线”模式,开庭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多次借款,累计6.3万元。原告催要,被告还款8000元,剩余5.5万元借款久拖未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未给付,原告提起诉讼。
5月29日立案后,安平法院依法向原、被告双方邮寄了相关法律文书。被告刘某未收手续,办案干警多方寻找未果,进行了公告送达,定于8月22日开庭。在开庭前5天,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承办法官与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联系,将诉讼文书送达公安局。刘某表示对原告的起诉没有异议,并放弃举证期限,承办法官决定修改开庭时间并向看守所申请远程提审协助。
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与看守所对接,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等环节全方位测试,确保庭审质量。开庭当日,在取得安平县公安局出具的相关手续后,承办法官派出法警队干警前往看守所,被告刘某在看守所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庭审。主审法官、原告当事人在法庭现场,与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进行“隔空”开庭,最终案件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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