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2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保定清苑法院引入“临时管理人” 护航企业促“双赢”

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采用“法院+债权人+监督人”临时管的模式,尽最大可能增强企业“造血再生”功能,帮助企业“再现生机”,促使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申请人不再要求强制拍卖企业资产。目前,被执行公司已按期清偿债务1000余万元,企业经营也日趋恢复正常。

该起案件作为清苑法院第一起引入临时管理人制度的执行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让被执行企业有了重新复苏的机会,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田旭东 郝威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3-09-12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60864.html 1 保定清苑法院引入“临时管理人” 护航企业促“双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