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历志腾)《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为积极营造学文明条例、树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日前,阜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分包路段开展“学文明条例 树文明新风 做文明市民”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该院志愿者在宣传点悬挂条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解读条例相关内容,呼吁大家规范文明行为,争当新时代文明市民。同时,在分包路段开展“洗城降尘”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手拿扫帚、簸箕、铁锨,对道路垃圾进行全方位清理,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条例。
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升了群众对《衡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度,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提升了群众遵守条例、抵制不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对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创建文明社会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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