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如涛 雷永庆)一名男子将人撞伤后,不是下车救人等待民警处理案件,而是驾车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12小时后,惊魂未定的他就被乐亭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抓获。
8月18日晚8时30分,该大队姜各庄中队民警安瑞宏带队在辖区通往滦南县城的公路上巡查,在新立街突然发现一名男子倒地,血流不止,但有生命迹象。安瑞宏已从事交警工作十多年,他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遂和辅警袁超、赵丰伟一起在报警和拨打120电话的同时,摆放隔离墩保护现场,避免伤者被碾轧受到二次伤害。120将受伤男子拉走后,他们在新立街挨家挨户敲门,寻找伤者家属。
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贵在争分夺秒。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此时,伤者已经被送到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经现场勘查、调查分析,确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根据现场散落物和附近公共视频,民警对当时通过该路段的100余辆车进行排查,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和嫌疑人,于案发12个小时后将嫌疑人严某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严某称夜晚因为视线不好,自己将人撞倒后因为害怕而驾车逃逸。在家里,他惊魂未定,生怕民警找上门来,可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民警很快就上门了。
目前,嫌疑人严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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