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冉庄人民法庭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互不相识,在一次参加朋友婚礼时,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告将原告打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费用。
法官认真研判症结所在,从法理的角度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明,又从情理的角度开展精神抚慰、化解心结。双方最终放下成见,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意见,表示以后遇事要沉着冷静,不再冲动。被告当场将款项支付给原告,案件实现“一次了”。
孟文雅 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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