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郝伟)今年以来,康保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活动,进一步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该院积极构建“分类识别+正向激励+督促履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相结合,根据失信企业类型列出退出、帮扶、约束三类清单: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失信企业,依法屏蔽失信信息;对有履行意愿的失信企业,指导其配合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该院主动清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内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通过依职权或主动联系案件当事人,及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
康保县法院强化失信被执行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协会商会等单位,对辖区内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他们将符合退出条件的被执行企业屏蔽失信信息,同步推送行政主管部门,消除企业在获取贷款、参与招标等方面限制;对依然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失信企业继续依法采用信用惩戒措施。
该院畅通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救济渠道,进一步完善异议申诉、信用修复等机制,市场主体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出纠正申请的,依法及时审查;对于错误纳入、未及时屏蔽、公布信息不准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今年以来,康保县法院共屏蔽法人及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2条,缩短期限2条,有效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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