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杰
9月4日18时20分许,刘某驾车行至邢衡高速邢台方向161公里+500米处,车上拉载的一个纸箱子掉落到快车道内,箱内货物散落路面。刘某发现后急忙停车,在行车道内来回穿梭捡拾货物,完全不顾擦身而过的滚滚车流。
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民警巡逻至此发现了这一警情。两辆警车立即拉响警报,打开警灯,一名民警迅速在现场后方摆桶预警,三名民警上前帮助刘某将货物转移至应急车道内。
驾驶员刘某称,他拉了一车医用塑料内托送往邯郸,行至此处时捆苫布的绳子断了导致货物掉落。民警帮助刘某将箱子搬到车上,对刘某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对其“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拉载货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一不小心货物掉落,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停到应急车道内并打开双闪,第一时间在货物后方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警示后方来车。货物散落不能自行清理的,要及时拨打12122报警求助,人员不可在现场逗留或在车道内穿行捡拾物品,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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