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章彤华
通讯员 杨浩
检察建议是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蠡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创新,有效推动“检察建议”由“立行立改”向“长效推进”转变,由“诉讼型监督”向“治理型服务”转变。2022年以来,该院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83件,采纳率100%。其中,两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国家级“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主动出击” 双赢+共赢+多赢
以诉前检察建议为切入点,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民生涉及面广的公益领域主动出击。2022年以来,蠡县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检察官特别行动组”,围绕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电信诈骗防范、野生动物保护、妇幼群体呵护等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先后开展了9次专项行动。
工作中,他们紧盯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2022年5月,蠡县检察院在对县域内部分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多个加油站存在在加油机旁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加油费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遂及时立案、固定证据,并向蠡县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对辖区加油站在加油作业区摆放二维码、员工持二维码让车主在加油枪旁扫码支付的行为进行整改。蠡县应急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全县64家加油站逐一进行排查,杜绝在加油区扫码支付的行为,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22年以来,该院以检察建议形式推动解决加强烈士墓碑、纪念碑亭维护管理5处;依法督促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万元;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置母婴室3间。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督促整改”的全流程闭环模式,压实行政机关及行业主体责任,实现了检察院“履责尽责”、监管单位“明责担责”的“双赢共赢”局面,有效促进了基层治理改善、群众满意度提升的多赢效果。
在办案中监督 在监督中办案
“太好了!压在我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下来了。”边某紧握办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2012年,边某与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次年,考虑到子女年纪尚小,两人又以结婚证遗失为由,到民政局补领了结婚证。2023年初,二人分居,边某打算撤销补领的结婚证,并提起行政诉讼。蠡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举行了听证会,向民政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局撤销边某与张某补领的结婚登记证,并建议蠡县民政局与法院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事后,蠡县检察院、蠡县法院和蠡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建立婚姻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实现了婚姻信息数据的横向联通,有效增强了婚姻登记核查的准确性,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政府资源合理配置,避免因婚姻信息盲区而导致的各类纠纷。
该院在办案中做实监督,根据被建议单位的性质职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全部按照“举一反三”标准,做到了系统梳理、制度补缺。
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填补一个行业漏洞,消除一定范围内隐患或风险。自2022年以来,该院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小区非法经营、未成年人受侵害、乡镇综合执法不规范等案件办理,先后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件(次)。
做好“检察+” 健全机制 跟踪回访
该院牢固树立“大检察、大监督”理念,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持续在跨部门合作上打好“协同战”。
将生态保护和法治理念融合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县检察院分别与县河长办、县林长办共同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意见和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坚持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提升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费制度落地落实;积极与教体局、公安局等单位对接,依托由检察官和助理担任的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活动,建立信息共享、跟踪回访、交叉测评等机制,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全力关护未成年人成长;依法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联合巡查回头看”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做好一系列“检察+”工作,推动了检察建议向“治理型服务”转变,为平安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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