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董娜 王天宇)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辛桥法庭在送达过程中,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调解,通过对被告释法明理,促使债务当场履行,原告撤诉,案结事了。
原告牛某与被告孙某是朋友关系,被告曾向原告借款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被告一直未偿还借款,为追讨欠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当事人年龄较大,不会使用电子产品。为减轻当事人办事流程、提升司法服务质效,高碑店法院辛桥法庭决定采取“上门送达+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法官带领法庭书记员驱车前往被告所在村庄,当面送达了法律文书,并进一步向其了解案情,通过耐心交谈,了解了他的想法和难处。后又与原告取得联系,双方在法官和书记员的调解下最终协商达成一致,被告将双方商定履行款现场交付,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送达的过程中被顺利化解,也得到双方的感谢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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