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罗景美)“小杨法官,我现在在法院门口,我必须得送您一面锦旗!”9月11日上午,被执行人侯某等在灵寿县人民法院门前,将一面写着“秉公办案、司法为民、释法明理、善意执行”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副局长杨瑞香手中,并连连表达谢意。
原告马某诉贾某夫妇、侯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贾某夫妇偿还马某借款本金及利息30余万元,侯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调查发现,作为借款人的贾某夫妇已“消失”几年,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作为担保人的侯某能找到却经常因病住院,仅经营着一个小修理厂,而且修理厂占地还是租的申请人马某的。据申请人马某反映,修理厂前些年效益还行,现在经营状况不好,也就是勉强维持生计。申请人马某也不抱多大希望,便主动跟法官说:“把他修理厂的设备卖卖值多少钱算多少钱吧,将他们都拉入老赖名单,剩下的我认栽。”侯某见状,破罐子破摔地说道:“卖吧,就这些破铜烂铁,能值几个钱,我不干了,今年的租金还没挣回来。我脑血栓还需要定期住院治疗,只要给我保留点基本的生活费、医疗费就行。”
面对僵局,杨瑞香执行团队依然不放弃,在准备拍卖的同时,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侯某几年经营下来积攒的信誉度很高,人吃苦耐劳,并且家中孩子正在准备参加国家机关的招录考试。针对被执行人侯某的情况,杨瑞香和执行干警认为,案件应该还能有转机,拍卖不是唯一解决的办法,也不是最好的办法。执行干警一方面向侯某讲明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告知其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权利及途径。另一方面,向其阐释失信带来的信誉损失和对子女发展的影响。执行干警善意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侯某终于改变了想法,变被动为主动,将设备抵押并加上信用贷款,三天将执行款全额给付。
真心换真心。申请执行人马某的权益完全实现,又主动给被执行人侯某介绍了一大宗维修业务。侯某说,这一大宗业务干完不仅能解除他的经营危机,还能借机转型升级,感慨遵纪守法才能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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