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8月29日一大早,灵寿县牛城乡忽冻村村民胡某某给灵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执行局干警们为其讨回被拖欠已久的劳动报酬。
从2022年开始,被告马某某雇佣原告胡某某在其经营的饭店干活,从事厨师工作,当时约定每月工资7000元。到工资结算日,被告总是推诿拒付。经多次讨要仍未支付后,于是原告胡某某寻求灵寿县劳务监察大队帮助。经灵寿县劳务监察大队调查处理,被告马某某最终仍欠原告胡某某工资8750元一直未支付。后被告马某某失联,原告胡某某起诉至灵寿县法院。
案件经审判进入执行程序后,分案到执行局王德崴执行团队,承办人王德崴随即对案件开展调查。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马某某对工资数额认可,但认为是胡某某故意不好好做饭,导致顾客减少,饭店生意受到影响。王德崴将被执行人传到法院,当面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其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付出自己的劳动,理应获得相应报酬,并就被执行人提出的申请执行人不好好做饭给其经营造成损失一事,告知其可整理证据另行起诉,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被执行人承诺履行生效判决后多日未见行动,执行干警再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诿,最后竟玩起了“失联”。
王德崴经多方调查走访,确定了被执行人马某某的住处,将其拘传到法院。面对仍不愿履行的被执行人,王德崴向其下达最后通牒,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在强大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足额履行,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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