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静)“学校门口的臭水沟终于不见了,再也不用捂着鼻子进学校了。听说这里将会变成一个小花园,真是太好了!”日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该辖区某中学的学生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丛台区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中发现,某中学校外有一个长达百余米的臭水沟。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实地勘查取证,并委托技术人员进行抽样检测,证实水体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出地表水Ⅴ类水标准,初步判定为黑臭水体,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丛台区检察院迅速行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磋商会,就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水治理措施进行详细研判。会后,该院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务必在开学季还学生们一个绿色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日前,丛台区检察院在开展“回头看”中看到,该处臭水沟已经被填平,并撒上草籽、花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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