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怀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就怀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主持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宣读了案件基本情况,听取了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管理人宣读了债权申报情况,并由债权人、债务人核查债权,同时审判人员宣读了由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审计交换意见稿,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有了初步了解,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发挥了破产审判职能,为案件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席娟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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