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房慧)曾经脏乱的土坑旁,如今绿树轻轻摇曳;曾经发臭的水塘,如今清水缓缓流淌……在临漳县某村,近日,回乡探亲的郝大哥走过那条熟悉的乡道时,发出这样的感慨:“一段时间不回来,老家大变了模样,尤其是村东头的垃圾清理完之后,感觉亮堂多了。”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深入开展以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锚定辖区纳污坑塘治理领域开展监督。该院制定乡镇农村面源污染调查清单,抽调公益诉讼部门和技术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一线,通过“乡镇自查+实地走访”,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发现囤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漂浮物的纳污坑塘115处。
发现隐患后,临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对县域内纳污坑塘开展整治。为保证整治效果,该院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起了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乡镇+村+坑塘”进行标码,张贴固定标识牌,标明对应网格员,网格员定期巡查报告,以实现对农村坑塘、沟渠的常态化排查与动态监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目前,临漳县检察院对纳污坑塘的生态环境清理修复现状进行复查验收,现已实地查看验收了72个村75个坑塘,治理成效明显。“对未验收合格的乡镇,我们将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对已验收合格的坑塘我们也将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检察干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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