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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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修订安全生产条例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9月19日,《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首次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条例(修订草案)》不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依法组织编制和适时修订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意见制度;要求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完善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而受到侵害的公益诉讼制度。

《条例(修订草案)》对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各方权利义务予以明确,要求承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要求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安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应急救援、监管执法等信息归集和共享,加强事故防范预警,开展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条例(修订草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检,建立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论证评估制度、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作出规定;对高危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较多的企业设置安全总监作出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实时视频系统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要求燃气企业为居民提供安装具备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并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完善了安全生产信用惩戒机制;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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