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9月20日讯 (记者 任俊颖)自10月1日起,我省将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加之秋季气温下降,昼夜温差大,冷暖变化不规律,季节性因素易影响生产安全。今天,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秋季暨“十一”假期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提示,提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全体从业人员、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在森林防火方面,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进山入林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不在林区内野炊;不在林区内放火驱兽、烧荒、生火取暖;不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烧纸、上香;对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加强用火看护。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告火情。
在煤矿领域,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研判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安全风险,精准制定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管控责任。持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工作,找出隐蔽致灾因素存在的原因、存在的范围,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在非煤矿山领域,地下矿山受气压影响,通风阻力易出现较大变化,要严防通风困难的安全风险;天气异常变化易造成停电断电,要严防排水不及时、风量不足等安全风险。露天矿山受气流变化影响,要严防雷电、大风、局地强降雨等异常天气带来的室外作业安全风险,以及车辆驾驶、设备运行中的安全风险。尾矿库要抓好水位控制、筑坝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各类隐患,做好突发强降雨应对准备工作。要切实抓好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严防汛期过后值班值守松懈、应急物资补充不及时等安全风险。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结合秋季天气特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要害部位风险管控意识,落实“三个责任人”包保责任。停产、限产企业设备检维修时,要加强承包商管理,严格按照检维修方案管控作业安全风险。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全面辨识管控作业风险,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严格程序确认,规范作业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各类应急装备、物资的检查,确保完备适用,各专兼职应急处置人员要在岗在位。节假日期间,严禁在装置区内实施动火作业。
在工贸领域,要针对秋季干燥少雨,人体、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等环境因素,做好对电气设备、防静电装置、探测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接地线路的检查,落实静电防护等安全措施。要加强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及大风天气高处作业等非正常作业安全管理和过程管控,避免立体交叉作业,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并认真落实作业许可管理、安全交底和现场作业管理。要加大对粉尘防爆、涉煤气等有毒有害介质所关联区域内设备设施检查,避免粉尘堆积或气体泄露导致爆炸和中毒事故。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及时纠正“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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