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1日
第03版:法案

酒驾被查不悔改 再次醉驾获刑罚

近日,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胡某某因醉驾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7月21日18时许,被告人胡某某酒后驾驶轿车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张某某受伤。经献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胡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胡某某属醉驾。同时,民警查明2020年10月胡某某就因酒驾受到过处罚。鉴于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认罪认罚,且被告人与被害人张某某就交通事故达成了和解,赔偿了对方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可从轻处罚。孟翔 韩新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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