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文元 牛田豪
9月13日,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服务群众,对两起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上门听证。听证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救助申请人吴某某、王某某系一起诈骗案的两名被害人,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导致被害人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两名申请人均系老年人,平日靠低保金生活,患有多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吴某某老伴儿去世多年,儿子身体残疾,无自理能力,王某某无儿无女,独自在家照顾瘫痪的母亲,无收入来源。考虑到两名救助申请人年事已高,且居住地较远,检察人员决定上门召开听证会,到申请人“家门口”开展司法救助,传播法律知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申请人陈述了申请事实和理由,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等方面,围绕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发表意见。经评议,大家一致认为,该案两名申请人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确实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予以救助,并对检察机关上门听证开展司法救助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于促进公正履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听证员代表评价道。襄都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上门听证,真正做到“检察服务零距离”,深度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他们将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应救助尽救助”,把暖心检察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彰显法治力量,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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