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佳音)“欠款终于到账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9月19日一大早,一起借款纠纷执行案的申请人来到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干警表达诚挚谢意。
2015年4月20日,被告邯郸市某公司向原告高某借款25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10月29日,并约定了利息。2016年1月,该案的案外三人同原告高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他们手中的被告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权转让给了原告高某。至此,被告共欠原告高某167万元及利息6万余元。
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为追得欠款,原告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邯郸市某公司偿还原告高某借款本金167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依旧以各种理由推拖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原告高某申请强制执行。
邯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仔细核对案件所涉金额,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同步进行了线下财产查询。
为了解被执行人真实情况,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处走访。经多方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某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连员工的养老保险都尚未缴纳,税费等其他费用更是捉襟见肘。
执行法官不懈工作、多次联系,见到了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该法定代表人表示先凑30万元,用于偿还本案欠款。
有了可执行的款项,执行干警召集当事双方开展工作。然而,由于之前关系破裂,双方见面后情绪都很激动。申请执行人高某表示,自己之前对被执行人非常容忍,绝不做出任何让步。执行法官耐心倾听双方想法,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目前的处境及财产状况,做好释明法理工作。被执行人表示,将于近期归还部分欠款。这时,申请人高某表示同意调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9月7日,申请执行人高某收到了到账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又于19日一早来到法院当面向执行法官表达心中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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