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王瑾)为全面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阜城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人民监督工作思路举措,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转变司法理念,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该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人民监督员制度、典型案例和有关工作要求,深入领会人民监督员制度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内容,真正将接受监督作为助推检察履职、促进司法公正的途径。同时,破除“监督就是对立挑毛病”的观念,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转变排斥监督、被动接受监督的态度,强化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促提升,主动开门纳谏,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40余次,坚持做到应邀必邀、能邀尽邀。
拓宽监督范围,实现监督过程全覆盖。该院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范围,转变以往仅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业务座谈等单一监督模式,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十种监督方式”,探索出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及督促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通报等监督方式,以及对社区矫正监督、法治进校园等活动的监督,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追求质量效果,取得了良好成效。
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监督工作落地落实。该院坚持院领导率先垂范,对各自所办案件和分管业务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建立监督台账,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作用,安排专人制定《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清单》,提示、督促业务部门科学安排监督计划,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按时参加。在监督程序上,从提请、抽选、确定人民监督员,到监督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落实、回复,做到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流程体系,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序规范运行,监督高效有力。
以监督促推进,强化监督效果新突破。根据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特点和专业特长,该院有针对性地邀请不同行业人民监督员参与不同办案活动,建立个性化分类,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在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时,邀请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人民监督员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了精准有效的意见建议,并最终被采纳。为提高监督质效,该院建立分析研判、采纳反馈、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落实落地。在办理督促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对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分别发表了意见建议,县检察院经分析研判,作出全部采纳的决定,并及时告知人民监督员。
“我们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不能仅满足于一时一案的监督,更应追求一种良好综合治理氛围营造的效果,只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才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监督员工作成效。”阜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熟悉社情民意、阅历经验丰富的优势,实现对检察工作的“真监督”“真建言”,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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