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利斌:
本院受理原告王振学诉被告张利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3)冀0821民初25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承德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新余翼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冯锫诉你们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氏氏美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杜云肖、刘志飞、河北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乐市市区鲜虞街东侧供水公司临街商住楼6单元1-2层南门不动产抵押权人、承租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毕立东与河北氏氏美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杜云肖、刘志飞、河北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杜云肖名下位于新乐市市区鲜虞街东侧供水公司临街商住楼6单元1-2层南门不动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102执260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杜云肖名下位于新乐市市区鲜虞街东侧供水公司临街商住楼6单元1-2层南门不动产)、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评估报告的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电话:0311-66758121)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5时到标的物所在地对拟评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法官:曹政亮,电话:0311-66758092,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905办公室)领取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异议期为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承德盛瑞通家合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艳丽诉被告承德盛瑞通家合商贸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案号(2023)冀0821民初19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头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孟硕:
原告刘金鑫与被告孟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22民初1829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刘金鑫撤诉处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兴隆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奇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55490,特此声明。
张鸿波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23809,特此声明。
李彦荣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1303036,特此声明。
雪威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1306159,特此声明。
王兆乾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17841,特此声明。
杨成刚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07620,特此声明。
牛建设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03291,特此声明。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刘智杰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1301200510471174,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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