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9月26日,由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主办,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省血液中心承办的“捐献热血 情暖燕赵”《河北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暨首个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在省博物院广场启动,旨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普及献血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
据悉,今年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将每年10月确定为我省“无偿献血宣传月”。
为贯彻落实我省无偿献血“三免”待遇相关条款,启动仪式上,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相关领导共同为我省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以及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优秀代表,颁发“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衷心感谢广大无偿献血者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支持。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专门展区和学习打卡环节,向公众宣传普及《条例》主要内容、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无偿献血科普知识。
“《条例》从宣传与动员、献血采血与供血、临床用血、激励措施、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全面规范,条款内容贴近一线采供血工作,维护献血者合法权益,贴近我省实际,是操作性非常强的一部省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徐丽菲表示,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根据《条例》,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企业、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对此,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丽君表示,希望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全社会掀起一个无偿献血宣传高潮,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无偿献血宣传长期计划、长效机制,将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据介绍,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期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还将结合《条例》的正式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和理念。各地血站还将坚持以献血者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持续改进献血环境、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全方位提升献血服务的个性化和精细化水平。持续增加“互联网+无偿献血”的深度和广度,全面落实献血者优待优惠政策措施,丰富激励形式,提升献血者荣誉感。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