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王凯娟 记者 刘彬)9月19日,安国市人民法院药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场给付原告全部赔偿款,真正达到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6月28日,和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史某相撞,造成史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和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史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史某诉至安国法院,要求和某赔偿各项损失。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双方仅对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便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初衷,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从法律规定、人情世故等层面向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从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出发,提出居中调解意见。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书。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各项赔偿款共计85000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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