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8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供销双方产生纠纷 法院调解促使双赢

河北法制报讯 (耿迎澳)9月21日,顺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企业握手言和并达成进一步合作意向,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赢得了企业赞誉。

2022年7月16日,原告广东省连州市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顺平县某塑业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碳酸钙,双方同意通过以微信发送对账单确认的形式对账,货款结算方式为被告累计货款达到10万元整,便以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给原告结算货款,如被告在两个月内达不到10万元,则在接到原告催款之日起15天内结清实际货款。2022年7月17日,原告向被告送货35吨,货款价值22050元,但自此笔交易之后被告再未向原告下订单也未向原告支付该笔货款。而被告认为货款之所以未给付,是因为原告供应的碳酸钙质量存在问题,其曾多次要求原告将剩余的碳酸钙拉走未果。由于双方一直未协商一致,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且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尚需司法鉴定,如此一来,原、被告双方势必会因此案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用“背靠背”方式,分别做双方工作。法官一方面告知被告继续拖欠货款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陷入诉讼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更不利于企业以后的发展,劝说被告为企业长远考虑,不能图一时意气,并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原告的焦急心情;另一方面,法官耐心地给原告分析利弊得失,希望其能够理解被告的难处,给其“喘息”时间,同时建议双方放眼长远,认识到调解的益处及陷入纠纷僵局对自身的不利影响。

最终,历经3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被告愿意主动还款,并当庭将拖欠的款项汇入原告的账户,双方在融洽的气氛中达成一致意见,并筹划下一步合作意向。至此,该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3-09-28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61873.html 1 供销双方产生纠纷 法院调解促使双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