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今
9月20日16时许,司机李某向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报警称:他驾车行至衡德高速德州方向56公里处时,从前方一辆半挂货车的车斗里突然“飞”出来一块大木板,砸坏了自己拉运的商品车,但前车已驶离。
民警立即调取查看路面视频,经筛查比对,很快确定了掉落木板的是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并与驾驶人贺某取得了联系。接到民警电话的贺某尚未发觉异样,待爬上车厢一检查,才发现垫货用的几块木板确实“不翼而飞”了。半路“远走高飞”的木板砸中了李某拉载的三辆崭新商品车,其中一辆车车身和车窗玻璃损坏严重,全部损失预计超万元。
贺某对自己掉落木板并造成李某商品车损坏的事实没有异议。交警认定,贺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对贺某“驾驶机动车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驾驶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明显超长。李某承认为了多拉几辆商品车,自己在车后设置了伸缩架。民警依法对李某“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因货物遗洒造成的交通事故,谁遗洒,谁担责!货车司机拉载货物出门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况,对于重量较轻的木板、泡沫板、纸箱、苫布等物品,要捆绑牢固,防止随风飘散。对于重量和体积较大、易滚动的球形、柱形货物,要选择承受力强的钢丝绳,增加遮挡等设施,防止车辆在颠簸、转弯、急刹车时货物掉落。途经服务区时还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加固,防止行驶中遗洒、掉落,给他人行车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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