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106号国仕山花园H-14号住宅楼03单元0601号不动产、地下储藏室及停车位,住宅面积139.76平方米,储藏室面积17.01平方米。起拍价:1929550元,保证金:38591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杜法官,电话0311-66758091,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661号3-102等2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330051626),住宅建筑面积94.2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11.58平方米。起拍价:1060000元,保证金:11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葛常花、河北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在执行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31执92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网络询价报告,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在公告期满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领取报告的不影响本案的执行。
平山县人民法院
赵杰、陈丽芬、河北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在执行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31执93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网络询价报告,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在公告期满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领取报告的不影响本案的执行。
平山县人民法院
谢耀辉、任明然、河北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在执行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31执93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网络询价报告,如对网络询价报告有异议,在公告期满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领取报告的不影响本案的执行。
平山县人民法院
焦云飞:
本院受理原告郄建河诉被告焦云飞、焦国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20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焦云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郄建河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郄建河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平山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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