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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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公布实施

系我省首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地方标准

河北法制报讯 (付玉凤)日前,《衡水市地方标准公告》(2023年第4号)公布,由衡水市司法局提出并主持起草的衡水市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据悉,《规范》包括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审核内容、档案管理共10个部分,涵盖了合法性审核的“全过程”,系我省首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地方标准。

《规范》由衡水市司法局牵头,借助衡水学院高等院校科研平台和团队,在吸收采纳衡水市合法性审核“三查三核三审”机制等创新经验和先进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归纳总结,把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新要求、新做法、新经验通过地方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经过组建专业团队,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审查论证修改,技术审查会审定等一系列程序严格起草形成。

作为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地方标准,《规范》与既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相辅相成、有机衔接,形成“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级地方标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体系。同时,《规范》已列入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改革试点任务,为全省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质效探索了一条标准化的路子,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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