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09日
第05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郝婵娟: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帝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牛玲、杨金彦: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晨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冀0110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三兴焦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河北三兴焦化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灵寿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2022)冀01 民终13510 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维持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2021)冀0126 民初731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灵寿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390万元为基数,2019年5月31日至2022 年5月29日按年利率11.875%计算;2022 年5月30日至贷款本金还清止,按年利率11.875%的1.3 倍计算);二、撤销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2021)冀0126 民初731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如灵寿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未如期履行第一项义务,河北三兴焦化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河北三兴焦化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灵寿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8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000元,共计76000元,由灵寿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河北三兴焦化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海华、张小晶、关永强: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家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周凤国、崔瑞芝、汪世江: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家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炳城: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家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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