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艺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艺莘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陆岩与被告河北艺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艺莘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106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张陆岩与被告河北艺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被告河北艺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陆岩培训费21800元;二、被告西安莲湖艺莘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对上述21800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沁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崔世波、李士杰与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北沁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叁陆伍商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蒙牛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手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凌冰峰:
本院受理原告杨明军诉被告凌冰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26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速裁第二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磊与被执行人河北柏硕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河北柏硕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红星街56号红星花园4-1-601等2处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解焕君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29235,特此声明。
沈长源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7066,特此声明。
李鹏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6007,特此声明。
高李冀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63468,特此声明。
代小山不慎将人民警察证(警号为083355)、身份证(证号为130221198003290014)丢失,特此声明。
焦瀑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5683,特此声明。
赵宝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91565,特此声明。
吴建阳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0332,特此声明。
杨磊荣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0379,特此声明。
赵二农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58378,特此声明。
李炳超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2708,特此声明。
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万喜林不慎将律师执业证丢失,证号为11306200110150852,声明作废。
苏建须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8625,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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