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旭博、井陉县翰通运输有限公司、高慧丽:
本院受理平山县荣盛汽车运销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1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齐俊霞:
本院受理原告宋涌潮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沙:
本院受理原告周兰兵与你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682民初340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杨沙之女胡馨洁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跟随原告周兰兵生活,抚养费由原告自理。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周兰兵负担)。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或邮寄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也可在线提起,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定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徐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信贺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冀0227民再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保证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月、邵强: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4300.00元,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付民、张月、邵强: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4300.00元,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向众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64356,特此声明。
赵二忠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8709,特此声明。
徐宝全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1617,特此声明。
刁呈磊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27568,特此声明。
河北十力(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河北十力(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不慎遗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街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210046323901,编号:1210-02806709,银行账号:11652000000696246,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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