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民:
本院受理原告林秘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胡雪梅:
本院受理原告苏士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冀0821民初25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沟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起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机构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日。变卖位于保定市长城南大街968号卓雅豪庭2号楼2单元1702室,建筑面积97.56平方米。起拍价:600000元,保证金: 1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12,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冯万军:
本院受理原告杨爱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高怀秋:
本院受理原告李佳诉被告高怀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姜静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被告姜静超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平山县人民法院21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杨文刚:
本院受理原告多建与被告杨文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平山县人民法院
徐英杰、王艳丽、齐晓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县支行诉被告徐英杰、王艳丽、齐晓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冀0821民初26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承德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