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
第04版:民生

因工程款争议两公司起纠纷

法官工作站组织 当面对账巧调解

河北法制报讯 (王羽涵)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栾城镇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河北某土木工程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承包了河北某传媒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发包的食堂柱子、电梯等加固工程,并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A公司完工次日,B公司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然而,A公司按约施工完毕后,B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A公司遂将B公司诉至法院。

受案后,该院决定先由栾城镇法官工作站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因案件专业性较强,调解员在详细查阅卷宗的同时,向法官咨询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对建设工程纠纷化解有了一定的信心。准备工作完成后,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对B公司未履约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原来,双方主要对工程款争议较大,都不肯让步。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B公司同意与A公司进行往来账目核对。双方代理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对账工作。最终,双方对欠付工程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B公司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目前,该工程款已给付完毕,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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