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王智华
为推动特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赔偿无渠道、被害人受偿缺保障等问题,近日,廊坊市光明公证处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及时办理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业务,促进了刑事司法案件的顺利办理。
原来,2023年春节前夕,某物流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货车外出途中,因常走路段出现临时交通管制,刘某改变线路,绕行乡间小路。途中倒车时,因傍晚视线不好,刘某未注意到右后侧视线盲区,将一位老人撞倒。刘某意识到发生交通事故后,迅速报警并拨打120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后因伤势严重对方抢救无效身亡。刘某家属想向受害方赔偿,却找不到受害人家属。交管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公安部门以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启动立案侦查等程序,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刘某因肇事被刑事羁押。
事故发生后,警方在案发附近村庄多方摸排调查,了解到该老人生前存在智力障碍,平时言语不清,以拾荒为生,村民邻居见其可怜偶尔接济吃穿,但没有人知道该老人的具体身世、姓名及来自何方。后警方在报纸电台连续刊发认尸公告,但公告过去半年多始终无人认领,案件一时陷入停滞。
肇事司机刘某依法被羁押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其家中老父亲因胃癌晚期急需陪护医治,作为家中独子的刘某深感悔恨自责。生活重担落在刘某妻子一人身上,照顾年幼孩子的同时,奔波于医院。刘某妻子在咨询律师后向检察机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并表示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积极赔偿,但因找不到死者亲属以致无法赔偿。检察机关考虑刘某案发偶然,不具有主观恶性及其他社会危害,经与廊坊市光明公证处沟通,建议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今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由刘某妻子申办提存保证金公证后取保候审。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将刑事赔偿保证金15万元提存至公证处开设的专用银行账户,申请人签署承诺愿意向受害人或者其家属承担赔偿的保证,待死者亲属出现,凭人民法院制发的裁判文书领取赔偿款,该提存保证金高于赔偿金额的部分退回提存人;赔偿金额不足时,肇事方家属保证及时追加补足赔偿金额。公证处当日出具提存证书,检察机关依据该公证书为刘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今年上半年,廊坊市光明公证处已办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10余件,对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刑事政策,有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公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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