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颖)近日,曲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与王某签订合同,承揽王某的雕塑加工工程,约定承包方式、交货日期和支付方式。王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但张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在加工过程中,张某屡次提前索要加工款,王某为赶工程进度,又交付了部分加工款,材料费也由其垫付,最终张某也未能完成雕塑。王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材料费并赔偿损失共计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进一步了解双方对诉讼事件的看法、期望诉求,之后又邀请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平心静气地商量解决办法,引导当事人遵守契约精神。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之间的分歧逐步缩小,就赔偿金额及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一次性赔偿王某15000元,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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